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顧問蕭為駿提醒
1.105年起,卡介苗接種時程由出生滿24小時後,調整為出生滿5個月(建議接種時間為出生滿5-8個月)。
2.106年5月22日起,改採用細胞培養之日本腦炎活性減毒疫苗,接種時程為出生滿15個月接種第1劑,間隔12個月接種第2劑。
*針對完成3劑不活化疫苗之幼童,於滿5歲至入國小前再接種1劑,與前一劑疫苗間隔至少12個月。
3.8歲(含)以下兒童,初次接種流感疫苗應接種2劑,2劑間隔4週。9歲(含)以上兒童初次接種只需要一劑。目前政策規定國小學童於校園集中接種時,全面施打1劑公費疫苗,對於8歲(含)以下初次接種的兒童,若家長覺需要,可於學校接種第一劑間隔4週後,自費接種第二劑。
4.A型肝炎疫苗107年1月起之實施對象為民國106年1月1日(含)以後出生,年滿12個月以上之幼兒。另包括設籍於30個山地鄉、9個鄰近山地鄉之平地鄉鎮及金門連江兩縣等原公費A肝疫苗實施地區補接種之學齡前幼兒。另自108年4月8日起,擴及國小六年級(含)以下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兒童。
蕭為駿醫師專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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